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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司法工作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日期:2015-10-28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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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学习心得体会 
                                        
    在这次全国和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和安徽省委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司法人员与律师要坚持“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24字方针,通过学习并仔细研读这24字的律师与司法人员交往的原则,感想颇深。
 
    这次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司法人员与律师要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正像徐立全书记在讲话中所说,彼此尊重、平等相待是建立司法工作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基?。幌嗷ブС?、相互监督是司法工作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核心;正当交往、良性互动是司法工作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关键。以往很长一段时期,司法人员与律师的关系定位模糊,部分司法工作人员从潜意识里没有把律师看作是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的法律工作者,而是把律师看作是司法工作人员的对立面,仅仅是看重经济利益的“坏人”代言者?;诓糠炙痉üぷ魅嗽钡恼庵秩鲜?,造成部分律师与司法工作人员长期存在对立情绪,不利于司法工作人员与律师的和谐相处,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良性发展。这次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指出司法工作人员与律师要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明确律师也是社会主法治建设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对律师的这一定位,给律师群体一个认同感、归属感,使广大律师不再被排斥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之外,更使广大律师有了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而奋斗的动力。
 
    当今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的时代,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出现了多层次、复杂化的局面,作为中国律师队伍的一员,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何才能在残酷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答案只能是不断地加强学习。
 
    这次全国、全省律师会议上给了律师明确的定位,律师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习总书记更是强调,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律师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杨 尘
安徽香樟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