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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多渠道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

日期:2015-10-28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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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工作,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积极推动构建法官与律师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切实发挥律师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共同维护公平和正义。

 
一、加强学习,强化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意识
    芜湖中院积极组织广大干警加强学习《律师法》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加深对律师职业特点、权利义务以及在诉讼活动中作用的认识。教育广大法官在司法活动中严格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切实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芜湖中院依照律师法和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实际,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正落实《律师法》的各项规定,创造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
 
    第一,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诉权。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特别是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参与举证、质证、辩论、提问等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要求法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庭审言行,遵循庭审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权利,切实发挥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减少冤假错案发生的机率。
 
    第二,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在刑事审判活动中,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的权利。对律师依法提出申请会见在押被告人的,承办法官能够根据律师的申请,及时办理律师会见被告人的相关事宜。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对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均充分给予律师在诉讼阶段会见被告人的权利。
 
    第三,充分重视律师意见。在各类诉讼裁判文书中,对能够反映律师的辩护意见和代理意见的主要观点,法官大多能够按照要求加以归纳和叙述?;赡陕墒μ岢龅暮侠淼?、符合事实与法律规定的辩护意见。对不予采纳律师意见的判决,更加注重阐述不采纳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在案件审结归档时,要求承办法官把律师所有的辩护词和代理意见归档入卷,确保案件诉讼档案的真实性、客观性。
 
    第四,积极为律师提供各种便利。业务庭和诉讼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为担任各类案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律师在查阅、摘抄、复印、复制案件材料时提供必要的方便。除依法不得向外公开的卷宗外,对相关查阅案件卷宗的律师的阅卷权一般都不加以限制,同时对律师需要进行案卷复印的也是积极提供便利。市中院专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会见室、电子阅档室、POS缴费机、提供免费复印等服务,为律师提供各种便利服务。
 
    第五,保障律师按期出庭。立案庭在对案件开庭排期时,根据案件情况在开庭前给予相关案件中作为代理或辩护人律师合理的准备时间。对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到庭,经律师提出申请,经法院审查确认理由正当、不属于借故拖延诉讼或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况下,依据规定准许其改期开庭要求,及时重新排期开庭。
 
    第六,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当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时,凡是符合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要求的,我院均及时组织调查取证,绝不推诿、拒绝。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时,审判人员还考虑到证据材料繁多、提高庭审效率等因素,积极组织检察机关与辩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保障律师辩护权的实现。在民事案件中,积极运用调查令,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
 
    第七,保障律师知情权。芜湖中院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充分保障律师依法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律师在询问相关案件情况时,要求承办法官依法及时告知。在全省率先开通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让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快速办理相关诉讼事项。
 
三、发挥律师桥梁作用,共促案结事了
    发挥律师在调解中作用。鉴于律师业务、职业道德素质相较当事人而言要更高一些,故在调解、判后释疑及申诉信访等诉讼活动中,法院邀请律师参与说服劝解当事人,努力促进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平衡法理与情理,积极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调解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法院促成调解,共同实现案结事了。
 
    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中作用。芜湖中院积极支持律师们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聋哑人、精神病人等弱势人群的合法权益。
 
四、交流互动,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共同监督案件质量。芜湖中院为了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交流互动。邀请律师参加“三精案件”评?。ň钒讣?、精品庭审、精品裁判文书)、“五类”案件评查等,让律师与案件主办人等针对案件细节交换看法,发表对案件的见解,并反馈一些案件办理细节上问题,对办案工作提出完善意见,提高案件质量。
 
    听取律师意见建议。通过邀请律师参加座谈会、法院开放日等方式,为法官和律师协调沟通营造更加顺畅的绿色通道。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充分征集律师对法官在执法办案以及保障律师权利行使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共建法院文化。芜湖中院在每年举办的青年法官沙龙、青年法官论坛、青年法官之家等活动中,主动邀请律师代表参加,以促进法院文化和律师文化的互通交流。
 
    共同宣传法治。遇有重大节日,芜湖中院组织法官和律师共同走上街头、社区,共同参与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社会公益活动,共同塑造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五、规范关系,确保司法公正
    芜湖中院积极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相互间正常、规范、良好的工作关系和沟通渠道,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专项整改活动,教育法官们加强自身修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时刻保持对与律师关系不正之风的警觉和抵制;正确处理和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关系, 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さ笔氯说暮戏ㄈㄒ?,维护司法公正。在诉讼活动中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为律师执业依法创造条件;法官和律师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监督,共同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法官律师关系。针对极少数法官自身不廉洁,作风不正,接受律师吃请送礼和律师安排的娱乐活动,我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监督、惩戒等制度,出台了如《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关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定办法,用制度来规范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严禁法官和律师“亲密”接触,杜绝利益输送,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
 
    接受律师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芜湖中院在司法活动中,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院聘请两名律师作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邀请包括律师在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定期召集执法执纪监督员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不足,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芜湖中院在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有效发挥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得到我市广大律师的认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律师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法官的对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文书送达、开庭排期有时难免与律师的时间安排发生冲突。三是少数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执业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芜湖中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尊重和认真听取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把法律规定的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权、阅卷权、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为律师履职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零推诿”、调档阅卷“零等待”、监督交流“零障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律师服务平台,探索推行律师网上立案、办案,既为律师提供便利,又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法官协会等部门的作用,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互动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司法廉政监督机制,切实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构建法官和律师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努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和完善,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