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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着力维护律师合法权利

日期:2015-10-28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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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亳州市检察机关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及省市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检察工作与律师执业活动的良性互动。

一、着力打造受理平台,维护律师执业环境
针对律师普遍关心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三难”问题,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建设标准化接待场所,提供“一站式”服务。按照“专门场所、专门设备、专门人员”的要求,在检务公开大厅设置律师接待窗口,配有律师接待室、阅卷室,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印制律师接待服务手册、案件信息公开操作指南、安装LED显示屏,为律师办事提供指引。除开通电话、网络、微信、QQ等方式预约外,专门提供打印、复印、高速扫描仪等设备,以光盘刻录、电子卷宗拷贝等方式方便律师阅卷,受到律师的欢迎和好评。在全省38个检务公开大厅建设试点院中,亳州市5个院全部建成综合性检务公开大厅,“一站式”服务效果显著。下一步,将依托科技强检,进一步提升服务科技含量,为律师提供“三个一分钟”服务,即预约办理不超过一分钟、三证审查不超过一分钟、复制卷宗不超一分钟。深化案件信息公开,畅通律师知情渠道。大力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改革,充分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检察院门户网站,依法及时规范公开案件信息,切实保障律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通网上律师互动平台,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辩护与代理预约”功能,为辩护律师提供网上案件信息查询、网上申请、网上提交证据材料、网上意见反馈和网上留言等服务,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自系统运行以来,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37条,法律文书900份,重要案件信息224篇,各项指标都走在了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二、着力强化规范司法,维护律师依法执业
出台规范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近年来,为规范有序开展保障律师权益工作,亳州市检察机关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刑事诉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申请权、提出意见权、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接待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突出重点环节,细化工作流程。把律师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阅卷、会见、听取意见、调取证据、变更强制措施等事项的程序逐项进行细化,全面实现了律师预约申请、材料接收、地点安排、阅卷会见等各环节无缝对接。针对辩护律师“会见难”等突出问题,建立律师申请统一归口管理制度,明确律师会见案件范围,细化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工作流程,完善内部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在省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意见》下发后,市院及时提出贯彻意见,针对不许可律师会见审批程序等进行完善细化,使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有章可循,简便易行,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人为设置限制,有效杜绝干扰、阻碍律师行使对嫌疑人的自由会见权,自行取证权等行为,将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和人性化办案贯穿于工作始终。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办理中,对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的,都依法安排了会见。
三、着力搭建互动平台,促进检律沟通顺畅
积极搭建检律交流平台。定期邀请律师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等活动,听取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律师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和联络机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函)、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司法机关及执业律师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主动作为、开门纳谏,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力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不断完善律师代理申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发挥律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市院受理的一起民事申诉案件,通过律师代理申诉,与当事双方密切沟通,共同答疑解惑,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解决了信访事项,当事双方分别为市院送来锦旗。该做法被检察日报、高检网、正义网予以转载推介。建立健全律师意见收集反馈机制。两级院在检务公开大厅设置群众满意度征求意见表,及时收集律师、诉讼代理人对服务接待的意见或建议,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进一步增强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职业认同感和信任感。加强与司法部门工作对接。定期与司法局召开座谈会,互通律师执业权利行使情况,及时交流工作意见建议,听取并解决律师执业中的突出问题,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上形成工作合力。
四、着力强化内外监督,保障律师合法权益
统一归口管理律师各类申请。对于律师各类申请,两级院规定由案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辩护律师只要到案管窗口即可办理所有相关业务,有效防止和杜绝了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相互推诿、拖延等问题。重点监控,及时提醒纠正。把律师会见与接待纳入案件管理系统,将涉及律师、诉讼代理人权利的诉讼程序作为案件流程监控的重点,一但发现业务部门存在诸如未告知当事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辩护律师书面意见、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或侵害律师合法权利等情况时,及时提出流程监管意见,提醒办案部门及时纠正。检查评查,督促整改到位。每季度开展1次案件质量评查,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列为检查重点。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专项检查??构娣端痉ㄐ形ㄏ钫喂ぷ鳎U下墒χ匆登榭鲎魑怀稣沃氐憬腥娌渴?,深入排查摸底,深析问题成因,严格落实整改。强化责任,保障权利救济。建立健全律师投诉专用通道,方便律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律师因其行使执业权利受阻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的,控申部门认真查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书面答复律师,并将处理结果抄送纪检部门。纪检部门对于检察人员违反规定、故意阻碍律师行使执业要得的,查实后作出相应纪律处分,并记入干警个人司法档案。建立通报、责任追究和反馈制度,着力解决侵犯律师权益问题。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