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改实施后,黄山市公安刑侦部门在市公安局党委和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等上级业务部门领导、指挥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法精神,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依法办案、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没有发生因执法过错被辩护律师投诉现象,涌现出以屯溪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为代表的一批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六年来,现发命案全部侦破并顺利移送起诉定罪量刑;严重暴力型犯罪案件侦破率达到85%以上,其中六类严重暴力型犯罪案件没有出现证据不足被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判无罪现象;一批涉黑恶犯罪分子依法得到惩处,全市公安刑侦部门锐意进取,为黄山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黄山旅游秩序,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