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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职律师已有200余人

日期:2010-06-29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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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司法厅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锻ㄖ废允荆徊教剿魍晟乒奥墒ぷ?,根据司法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司法厅决定继续执行《河南省司法厅公职律师试点办法(试行)》,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省直属和省辖市属行政单位法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公务员,符合条件,经本单位批准,可申领公职律师执业证,从事公职律师工作。

  据了解, 我省自2003年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先后在15个省直单位和17个省辖市属行政执法单位发展公职律师200余人。公职律师的薪酬由政府财政支付,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兼职。

  2010年度我省公职律师执业证的申办及换发工作集中在6月至7月上旬进行,不再继续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要将执业证交回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