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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位律师烈日下为商户“把脉”

日期:2010-07-05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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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江城气温再超35摄氏度,户外气温甚至超过38摄氏度,但炎炎夏日并没有挡住“金报律师援助团”的公益之旅。昨日下午,20名律师如约来到卓刀泉综合市?。ɑ⑷故校?,为商户和员工送去法律知识;对此,市场管理方认为“对提高管理水平大有裨益”。

  昨日下午3时30分,金报律师援助团的20名律师准时来到虎泉夜市门口,顾不上擦去额头的汗水,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咨询活动中。当天的高温,让不少到场的律师担心人气不旺,但众多前来咨询的商户老板和员工,很快让他们将这一顾虑打消。在市场卖服装的方先生,专门放下了手头的生意,来向律师们请教。

  据他介绍,他在市场租有门面,生意才刚刚开始,目前还没有办理工商执照,“有点担心被处?!薄:卑偎嫉寐墒κ挛袼恼徘旎墒Ω嫠咚?,任何经营行为都要纳入国家管理范围,否则工商部门有权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因此建议其尽快去办理个体工商执照,“这样既可规避法律风险,对自己的经营行为也是一种?;ぁ!?

 

  当天,商户们最关心的问题,是门面转租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十多名咨询者均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对此,律师们根据每位咨询者的不同情况,仔细进行了分析解答,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霸诠芾碇?,我们也会加强监管,保护经营者的利益?!闭庑┳裳惨鹆耸谐“旃抑魅嗡锕椎墓刈ⅲ剖谐∫捕源俗髁斯娑?,但私下转租行为还是时有发生,加大了经营者的风险。据该市场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江春华介绍,卓刀泉市场共有商铺四百多个,各类从业者一千多人。由于平时忙于经营,很多经营者和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并不浓厚,金报律师援助团的到来,也是一次极好的普法机会。

  个案求助

  续订合同时 房东有权涨租金50%

  “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将租金提高了50%,这样合法吗?”昨日,咨询会现场的桌椅板凳刚刚摆好,家住武昌的肖先生就急忙抢了个板凳坐下,顾不上擦汗就开口求助。

  原来,肖先生是名下岗工人。2007年,他在家附近租下一个小门面房,做点小生意挣钱养家。当时,肖先生和房东约定合同为每年一签,每年租金2万元??山衲?月,一年的租赁合同到期,房东却要求将房租上涨至3万元。这对肖先生来说有些困难。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曾能武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双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租金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到期终止后,双方有权对权利、义务进行重新约定。由于肖先生和房东签订的一年合同已经到期,那么房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主张租金的具体数额。如果肖先生对租金额度有不同意见,可以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则视为双方合同不成立。

  受委托出租门面 出现纠纷不担责

  “没想到一次委托,竟让我自己卷入合同纠纷。那我要不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呢?”昨日下午,心情忐忑的张先生专程赶来咨询自己的烦心事。

  张先生家住江夏,一年前,因为经营某美食城的朋友李先生生病住院,遂书面委托他与多名经营户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双方就商铺的使用范围、租赁时间、租金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随后,经营户缴纳了装修押金、进场费等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一名经营户由于经营不善,将门面关闭。不久,李先生又与他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该门面出租。

  该经营户认为,李先生是单方违约解除了合同,遂将两人一同告上了法院。

  湖北中品律师事务所赵萍律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受托人代为办理的相关事宜,只要办理的事宜没有违反或者超越委托人的委托范围和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受委托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该由委托人来承担。

  因此,张先生的行为是受他人委托,便不用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张先生积极应诉,并且用证据证明其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法院自然会给出公正裁决。

  合伙人撤股 房东不退还押金不行

  虎泉的私营业主周先生咨询,自己此前与哥哥一起合作在武昌开了一家商铺,现在经营快一年了。如今,自己因为私事想撤出商铺。但当时承租门面交纳两万元押金的时候,是以周先生的名义写的收条。为避免以后出现矛盾,周先生想先收回这两万元,再由哥哥和新合伙人一起重新交纳两万元作为押金。但是房东认为周先生的做法已经违背了当时合同“未到期不转租”的约定,坚持不退还两万元押金。周先生询问,房东的做法合法吗?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首先,周先生的做法并没有违背当初约定的“未到期不转租”,因为他只是撤出其中一个合伙人,而不是整个转让给他人,而且该房屋的承租人和经营项目等都没有变化;其次,即使是周先生涉嫌转租行为,房东按照合同规定,也只能收回房屋出租权或者让周先生赔偿因为他“转租”造成的损失。而合同里并未约定“如果转租扣除押金”条款,房东是无权这样做的。

  未约定租期“夫妻档”维权有点难

  “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房东就要求我们搬走怎么办?”家住武昌的周先生和妻子介绍,2008年,两人租下一个小摊位做小吃生意,当时房东口头答应摊位可长期租用,双方也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没有对租赁期限、租金、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今年6月初,房东却突然通知周先生,自己要将摊位收回,让他们两天内搬走??砂凑罩芟壬迅兜淖饨穑梢宰獾浇衲?月。

  湖北原道律师事务所袁中强律师:由于租赁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即使进入诉讼程序,周先生主张权利也有些困难,因此,建议通过协商解决。经营者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在签租赁合同时,要写明租赁地点、面积、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是否可以转让、终止合同时装修费用由谁承担等基本要素,同时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明确违约一方应支付多少违约金、赔偿金,这样才能避免日后纠纷中的维权难。

  未到一年被解聘 可索赔双倍工资

  “老板说好了请我做一年,可现在不到9个月突然不让我干了,我能找老板要求赔偿吗?”虽然天气炎热,但是在汉口打工的小李还是转车赶到活动现场。

  小李是天门人,今年刚满20岁。去年10月,由于家里经济困难,小李跟着老乡来到武汉,在一家餐馆做杂工。试用了几天后,老板便和他商量聘他一年,但由于餐馆人员流动很大,老板也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汕傲教欤习迦凑业剿?,让他干到这个月底就走,也没有说明小李哪做错了。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律师:小李肯定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除了双倍工资外,小李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