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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日期:2010-07-14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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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司法部党组召开“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山西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根据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在全系统迅速启动了有关创先争优活动。

  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活动领导组

  6月初厅党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由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水成同志任组长,分管政治工作的副厅长王华善、厅纪委书记郭殿生、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厅长李满胜任副组长的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厅政治部、律管处、省律协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组办公室。

  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6月9日厅党委召开了“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电视电话动员会议”,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殿生主持会议,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满胜做动员讲话,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水成做重要讲话。王厅长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对山西律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律师工作提出的“五者”要求;以政治建设为龙头,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努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党建工作成果,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厅政治部、律管处、省律师协会、太原市司法局政治部、律管处、太原市律协有关同志,省直及太原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政治联络员。在11个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政治部、律管科(处)、律师协会有关同志、地市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政治联络员、律师事务所主任等。山西电视台、山西法制报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三、制定下发《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要求

  省厅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们结合山西实际,迅速制定并向各市司法局、律协、省直各律师党支部、各律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2010]19号文件,并对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厅党委部署的“三个年”活动(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年、领导班子建设年、整体工作提高年)相结合;与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与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相结合;与律师年度培训、新律师岗前培训、实习律师培训相结合;与深入农村、工厂、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义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相结合;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律师以“五好”和“五带头”为标准,创建“五好党支部”和优秀律师党员。同时,要求各市司法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报送有关活动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督促等等。

  四、领导带头,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为了更好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省给每一位厅领导都确定了具体联系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厅领导深入各自的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根据本所的业务特点分别制定了创先活动的措施和目标,例如:佳镜所党支部确立了“三个十”的工作目标,即:担任十家省级机关的法律顾问、服务十项省级重点工程、担任十家大型国营企业的法律顾问,进一步服务科学发展;中吕所党支部确定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煤炭企业的重组整合,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出谋划策的工作思路等等。

  五、召开领导组办公室人员会议,落实具体工作

  6月29日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按照律创组发[2010]1号文件要求,确定工作任务及人员具体分工。初步确定法制日报、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电视台、山西司法、山西律师杂志、山西律师网等作为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主流媒体,对我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做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律师公开承诺的落实工作;做好领导组成员联系点的协调和确定工作;确定律管处副处长冀贵明同志为信息员,专门负责与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决定开办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简报等等。

  下一步,我省将在司法部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努力做好活动的开展、督查工作,及时上报活动开展的有关信息,扎实、有效地推进我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