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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立15个职工律师团帮助职工依法维权

日期:2010-07-21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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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0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了解到,为了给职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广西今年已建立15个职工律师团帮助职工依法维权。

  据了解,职工律师团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和各市总工会与当地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或社会律师事务所合作,聘请专业律师,签订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协议,按协议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职工律师团专项工作经费作为工会实施法律援助的重要活动经费列入工会年度支出预算,今年拨出的专项工作经费为26万元。同时,职工律师团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市职工律师团每年专项工作经费数额由各市根据本地财力和律师团办案实际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黄林毅说,当前一些经济困难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在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缺乏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权存在诸多困难,成立职工律师团可以为职工提供直接、有效的维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