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人人有责。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其责任尤为重大。
近年来,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北京、四川成都、广东等地成立律师专门组织,为社会稳定尽职尽责。实践证明,律师只有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才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 者
北京
3000名律师介入拆迁
半年调解矛盾纠纷3213件,成功率94.2%
依法解难题
维权才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