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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1-17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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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11月1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律师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多年来,广大律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既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律师队伍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必须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律师执业权利,确保诉讼活动依法有序进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认真听取律师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律师进行辩论和辩护的权利。要注重发挥律师在诉讼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引导律师参与或者主持调解、和解,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做出积极贡献。
王胜俊强调,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加强对双方的纪律约束,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对于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加强合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平等交流的良好关系,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注重完善与律协的交流合作机制,共同维护法制统一。要完善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之间的沟通磋商机制,加强双方的工作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有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时,要以适当方式征求全国律协的意见。要积极拓展双方在理论研究、教育培训、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法院的工作情况,副院长张军主持会议,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彭雪峰等律师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会上发言,代表委员们高度评价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法官队伍建设、法院审判工作的改进、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出席会议。
应邀出席座谈会的18名律师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为:
全国人大代表
刘 玲(女)江苏省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盐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孙桂玲(女)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副主委,黑龙江明理楼律师事务所主任
许智慧(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伟程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
迟夙生(女)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 舒(女)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秦希燕 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明芹(女)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彭雪峰 全国青联常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全国政协委员
于 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马虎成(回族)海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红宇(女)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朱征夫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何 悦(女)天津亚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教授
吴德立 湖北兆麟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蒂玛•马合木提(女 乌孜别克族)新疆新伟律师事务所主任
施 杰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段祺华 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此外,中国律师杂志社专门派出记者对此次座谈会进行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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