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理事等资深律师在促进法律援助发展中的作用,日前,马鞍山市律师协会、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制定印发了《马鞍山市律师协会理事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就推进市律师协会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资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要求资深律师每年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半天并办理一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同时要根据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议、重大疑难案件讨论、法律援助重要决策的调研论证等活动。为做好资深律师值班工作,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咨询室开设了“法律专家门诊”,提前在媒体上公布值班资深律师的姓名、专业特长等信息,接受群众预约。《办法》还规定,各律师事务所应对资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支持。资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马鞍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