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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9家律师事务所被市政府纳入2014年政风行风评议对象

日期:2014-05-22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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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马鞍山市决定在全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市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市场中介机构作风建设进行公开评议。全市22家中介机构被纳入评议对象,该市9家市直律师事务所也在其列。

    2014年5月14日上午,马鞍山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来到马鞍山市司法局会议室,专门向马鞍山市九家   律师事务所传达《马鞍山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职责实施办法》。 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首先向大家宣读了《实施办法》,然后针对大家有疑惑的内容进行解释并说明。各律师事务所纷纷表态:律师事务所作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市场主体,政风、行风建设也是不容忽视的。各所以所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通过社会公开评议更好地提升律师职业形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积极努力。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将认真组织和指导市直律师事务所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