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黄山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近日,经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市司法局沟通协商,建立了黄山市律师参与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接待工作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的接待工作机制从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遵守接待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法律支撑。
全市首批32名执业律师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入驻该中心,并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